找回密码
 注册
搜索
热搜: 活动 交友 discuz
查看: 1059|回复: 0

【读书随笔】《芳华》于我尽是芳华

[复制链接]

12

主题

25

帖子

171

积分

注册会员

Rank: 2

积分
171
QQ
发表于 2018-2-18 17:07:17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《芳华》对我来说有点特别。
首先,我勇于承认,我是看完电影才去看的原著,因此第一印象便是立体的、声光电的。于是,再去看小说时,脑海里便不时浮现出各种人物的造型和身姿,当然这对阅读体验本身来说,固然少了些想象的趣味性,但也因此更加鲜活和丰满了。
回到小说上来吧,小说的英文名是YouTouchedMe,而并非电影大屏幕上的Youth。豆瓣上有句短评说得特别好,“无论是张艺谋,还是冯小刚,都从严歌苓的文本中拿走了自己想要的,而将反思一带而过”。
因此电影拍出的是冯小刚的忆往昔峥嵘岁月稠,是红色岁月里的青春年华,是怀旧、恋恋不舍。如果没有原著文本珠玉在前,我甚至觉得这部电影是成功的,只因它的调性是美好的,带上滤镜来看,年轻的女兵们仿佛身处理想主义的大观园,曼妙身姿、一颦一笑,即使口舌之争、小心眼也让人恨不太起来,但仔细想来,男女主角的人生悲剧应该归因于何,是以林丁丁的那一声尖叫作为转折点吗,不知道、不清楚、没有交代。朋友圈里刷屏的内容也是鸡汤文,“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,最能识得善良,也最能珍视善良。”给了他们一个相互依偎的晚年,知足常乐,  听一曲绒花鞠一把泪,那是青春放光华。
小说则不同,当然也有美和梦,比如笔下的宿舍叫红楼,“红楼的二层三层带长廊,长廊上面张着长长的廊檐。我们的老红楼还是有梦的,多数的梦都美,也都大胆。”这么一两句,我看冯导能发挥两小时,也是不容易。
但,小说《芳华》的主题是英雄。
第一章便写起了英雄,主角就是刘峰,诨名“雷又锋”。故事里,雷锋背着年迈的大娘是军民鱼水情,是英雄事迹;而《芳华》里,刘峰救的大娘是偷刨公社红苕的落后老百姓,成了大家口中的笑话。
全篇基调在第一章便已奠定,英雄在这里没有赞歌,英雄在等待一种解构。
而那个年代的英雄是什么?——高、大、全!主人公必须形象高大、胸怀宽广,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没有缺点的形象,总之是一个完人。还记得以前背过的课文吗,“一个高尚的人,一个纯粹的人,一个有道德的人,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,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。”这才是英雄。
在小说里,用叙述者萧穗子的口吻来讲:
我对刘峰这个严重缺乏弱点的人有点焦虑。我好像在焦虑地等待一个证明:刘峰是真人的证明。太好的人,我产生不了当下所说的认同感。人得有点儿人性;之所以为人,总得有点儿人的臭德性……刘峰就是好得缺乏人性。他的好让我变得心理阴暗,想看他犯点儿错,露点儿马脚什么的。虽然我当时只有十六岁,偶尔也会有心理不光明的时候。后来果真出了“触摸事件”,我的焦虑才释然。
这也许就是被冯导拿走青春故事的外壳之后,文本里剩下的反思——英雄该不该有人性的一面?抑或换句话说,英雄该不该有欲望?尤其是,不那么高尚、肉欲层面的欲望?
就像林丁丁被触碰后吓得逃走这一隐藏的含义,“她感到惊怵,幻灭,恶心,辜负”,她内心不能接受的是,干事和参谋爱得,刘峰就是爱不得,“他怎么敢爱我!”
这是《芳华》里的第一条主线,用男主的故事串联起来,也是我们能记住的最重要的一次触碰,成为他生命的转折点,让他从英雄到不是英雄。
那第二条主线,自然就是女主何小曼了(电影里改了个名,叫做何小萍)。也许我们想不到,这是另一个英雄的故事,而且恰好相反的是,这个故事的主题是——从不是英雄到英雄。
家庭关爱的缺失、集体对她的排挤和嘲笑,她乱糟糟的头发、她爱出汗,她还在衬衫里缝上搓澡海绵以向往丰满美好的胸部,故事的前半段没人想到她会是主角,她应该是等待英雄来拯救的弱者,不是灰姑娘和睡美人,还得是偷刨公社红薯的落后老大娘那种。
在这条主线里,我们突然想到,整个故事中还有另外一次重要的触碰,这次触碰并非明线,而是默默地改变了女主的一生,那便是排练事件。
小曼因为爱出汗,男兵都不愿意跟她排练,是刘峰主动走出来,托举着她的腰,让她感受到了这个世界的唯一善意。但这个除了母亲以外唯一愿意触碰她的人,最终却离开了,抛开了一切荣誉的枷锁(刘峰把那些印了好字的奖状请小曼处理)。而刘峰的离开,让小曼开始“对自己的身世和周遭世界生出一种厌倦,渐渐地,厌倦化为悲哀”,所以拒绝了独舞的机会——独舞的自豪感也许不亚于成为一个英雄——从而也被迫离开,去到了野战医院。
然而命运有时真会捉弄人,刘峰想当英雄而不得,小曼却因为救了一个伤兵,被树立为典型,她成了英雄,报告会、少先队员献花、各种荣誉接踵而来,她每天惶恐,不再是自己,英模事迹里写的真是她吗?她产生了极度的怀疑,终于在《再见吧妈妈》的歌声里爆发,她高喊“停!别唱了”,诚恳着低语“我不是战斗英雄,我离英雄差得太远了”,她蓬着黑色蒲公英一样的头发、把发言稿撕成雪片,全身装扮上徽章、光荣花和彩带,然后她找到了内心的平静,露出了“无忧无虑的,亲和善意的天使微笑”。
被阉割的、被塑造出来的英雄事迹,反而让英雄本身产生了深刻的自我怀疑,小曼突然获得了“超我”的完美人格,因此她掺兑着本能的自我,叫嚣着、反抗着,以极端的方式达成了冲突的目的,官方称之——小曼得了精神分裂。
这两个关于英雄的故事,让我们扼腕叹息。也许读到这里,我们又突然能理解冯导了,为什么电影迟迟过不了审,为什么把小说《芳华》拍成了70年代的《小时代》?
这样,我们不谈英雄,还是来谈爱情吧,永恒的主题,不会存在禁忌。
由于两人过于坎坷的命运,我们忽视了他们俩在两次触碰中,分别产生的爱情。刘峰对林丁丁,至始至终不曾因为触碰事件而有所改变,当穗子掏出林丁丁变胖变秃的照片时,刘峰没有取出老花镜,只是微笑。也许在他心中,仍希望丁丁是那个娇嗲的上海姑娘,在战场上,在和平年代,他都守着初心,像那句诗所说的:
我还是很喜欢你,
像风走了八千里,
不问归期。
而小曼对于刘峰,更是感恩他的挺身而出。
太饱和的感情把小曼心里长久的沉默酿成诗,一定是凄美的,暗示她几十年对他难以启齿的表白:一九七七年那个初秋,他被我们逐出了红楼,在他临行前整理行李的那个夜晚,她爱上了他。也许还要早些,她以心相许是在那个恶暑的午后,在排练厅使人走形的镜子前,在一群男子说一个年轻女子馊、臭的当口,在他们不肯哪怕触摸一下她的关头,他以他的善良背叛了他们,背叛了集体,给了她那一记触摸,坚实地把一只满是热汗的手掌搭在她身上。
两颗心,两段情,能互相依偎和理解,但彼此无关。
人生若只如初见,何事秋风悲画扇。
小曼第一次见到刘峰,他骑着自行车从冬青甬道那头过来,一直骑到红楼下面。那是一九七三年的四月七号,成都有雾——她记得。
这是《芳华》的结尾,回忆里带着一丝苍凉,有轻柔的水汽,却不是霾,我很喜欢。
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Archiver|手机版|小黑屋|芝兰俱乐部 ( 豫ICP备2022014130号-2 )

GMT+8, 2024-4-27 19:32 , Processed in 0.052289 second(s), 25 queries 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4 Designed by 999test.cn & 芝兰俱乐部

© 2001-2013 Comsenz Inc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